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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24-12-19

文件标题: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12-19

效力状态: 有效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按照省司法厅 《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厅实施或牵头实施的以省政府 或省政府办公厅 名义印发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 和 我厅制发的 行政 规范性文件 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反复研究。其中,我厅实施或牵头实施的以省政府 或省政府办公厅 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 》( 冀政办字〔 2012〕124号 )提出“失效”清理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冀政办函 〔 2014〕44号 )提出“废止”清理意见。以上两个文件清理结果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政发〔20 2 4〕 10 号 )中公布。我厅制发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 废止 5件,分别是《 关于印发<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暂行规定> 的通知 》 (冀安监管政〔 2007〕41号)《关于修订< 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有关内容的通知》(冀安监管政法〔 2007〕4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及备案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调查〔2011〕4号)《关于印发< 河北省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的通知》(冀应急教育〔 2023〕18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故举报核查规范事故定性工作的通知 》 (冀安委办〔 2013〕21号),现予以公布。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 4 年 12 月 1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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